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6日至6月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上合示范区党工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10月12日,市委巡察组向上合示范区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抓整改。上合示范区党工委始终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政治任务,召开党工委会议,研究部署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深挖问题原因,找准问题症结,为整改工作打牢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以上率下抓整改。成立上合示范区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下设工作组,专职专责推进整改落实。班子成员带头整改,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以上率下推进落实。
(三)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整改。坚持不等不靠、边巡边改、即知即改,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工作会议,系统推进整改任务落实。逐一分解反馈问题,提出整改任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对整改任务实施台账管理,将巡察整改情况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坚持定期调度,确保整改任务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
(四)注重标本兼治,务求实效抓整改。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既认真解决市委巡察发现问题,推动反馈问题逐一整改落实到位;又注重从源头上、机制上解决问题,建立健全防范类似问题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点上改”与“面上治”相统一,推动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上合示范区的重要指示精神方面问题
整改进展: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召开专题辅导报告、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等形式,切实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理论素养。二是加强上下联动。扎实推进综合改革,加强省市协调联动,构建“部委指导、省市联动、部门参与、专家赋能”的工作体系。三是强化国际公共产品属性。深化国际交流互访,举办、承办涉外经贸、人文交流活动。持续加强与国内重点合作地区及中阿博览会、东盟博览会等国内外重点开放平台联动对接。依托友城、园区搭建合作平台,协助中外企业精准匹配合作诉求。四是加强招商引资力度。制定并印发实施《上合示范区高质量招商引资指挥部工作体系》《上合示范区管委会招商引资工作考核细则》,出访俄罗斯、白俄罗斯、阿联酋等上合组织国家,举办上合示范区专场推介会,宣传推广示范区,强化产供链对接,助力企业走出去开拓非美市场。
2.关于推动新质生产力赋能高质量发展方面问题
整改进展:
一是提升区域物流中心能级。畅通国际物流大通道,加强多式联运物流枢纽建设,济南—青岛中欧班列集结中心获国家发改委和“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办公室联合批复;加快建设上合国际枢纽港,构建聚链式多式联运产业聚集区,吸引更多临港产业落地。二是深化贸易投资合作。发挥好上合经贸综服平台、青岛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等重点平台的支撑作用,拓展跨境电商新业态新模式,打造“丝路电商”综合服务基地,举办多场“上合云品”电商直播活动,助力更多优质上合组织国家商品拓展中国市场。三是深化商旅文交流发展。深化经贸文旅交流,成功举办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大会、2025上海合作组织国际投资贸易博览会、2025“上合之夏”系列活动。四是推进上合组织经贸学院实体化运作,争取上级支持,不断加强资金和人力资源要素保障,积极拓展培训资源,扎实推进国际教育合作。
3.关于招商引资方面问题
整改进展:
一是提升招商引资时效性。规范土地调研流程,在项目研判、选址、规划等环节严格按照项目落户流程推进招商引资工作。提高营商水平,印发《上合示范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加强入驻上合国家客厅管理,加大走访企业力度,主动上门服务,举办青岛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上合专场活动,驱动上合示范区营商环境从便捷服务向增值服务全面升级。二是加强项目跟踪管理,形成以招商引资数字化管理平台系统为核心的项目跟踪管理机制,定期召开专题调度会议,全力破解项目务实合作堵点难点。积极对接有关市场主体,推进闲置资源盘活工作。三是提升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开展新一轮控规修编,持续完善工业仓储项目规划审批服务,提高规划服务工作效能。开展闲置地块基本情况全面排查,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存在问题及整改方向,严控新增闲置土地,研究盘活闲置资源,多措并举解决土地供而未用问题。
4.关于机制运转方面问题
整改进展:
一是积极推动解决机制障碍。对接省委改革办、省委编办、市财政局等部门,推进优化管理体制机制。二是不断完善统筹协调机制。与山东省、青岛市相关部门单位建立沟通联络机制,有效畅通各级、各部门间的信息互通与协作渠道。印发实施关于《落实省支持意见的工作方案》,将省支持意见分解为90条具体落实举措,推动省支持政策在青岛市落地落实。根据上合办业务职能设置,加强上合办人员力量保障,与“四中心一学院”牵头部门对接,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与属地街道协同,加大安全生产日常巡查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力度,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持续稳定。
5.关于优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方面问题
整改进展:
一是推进产城融合发展。全面加速核心区开发建设,完善就地就近服务保障能力,推进大型公共空间一体实施,加快建设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文化元素集中展示区、经贸资源要素交汇区和重大活动承载区。二是提升政务服务质效。优化上合示范区市民服务中心和胶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协同联动机制,采取上合、胶州“多点可办”的模式,保障企业群众办事方便、快捷。三是加快构建上合特色的制度创新体系。举办上合示范区2024年制度创新新闻发布会,发布30项制度创新成果,为地方经贸合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和模式引领。印发《上合示范区2025年制度创新行动计划》,围绕贸易便利、物流通关、产能合作、人文交流、营商环境等方面开展改革创新任务。
6.关于防范化解风险方面问题
整改进展:
一是加快上合控股集团市场化转型步伐,制定《经营分析管理办法(暂行)》,组织各直属企业签订《2025年度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定期召开经营分析专题会,深入分析各直属企业经营指标变化情况及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二是加强债务风险管控。聚焦“四中心一学院”和“三区一高地”建设目标,拓宽上合控股集团营业收入来源,进一步增强集团竞争力、创新力和抗风险能力。三是压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因公临时组团出国(境)工作规范》《领导干部出国招商引资管理办法》等制度性文件规定要求,印发《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贯彻落实党委(党组)保密工作责任制工作措施》,进一步明确保密工作要求,定期开展保密专题培训。
7.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问题
整改进展:
一是加强工作部署。召开上合示范区党工委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对问题进行严肃深入查摆,明确了整改方向和整改措施。召开党工委会,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二是加强常态化监督管理。召开警示教育会,结合“丝路大讲堂”组织全体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编发《上合清风》,转发中央、省、市纪委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加强警示教育。三是加强权力监督。开展政府采购专题培训和警示教育会议,对示范区机构改革以来限额以上政府采购项目进行自查,推动政府采购工作廉洁有序开展。
8.关于履行监督专责方面问题
整改进展:
一是加强作风监督。组织开展节日期间作风专项检查,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情况等进行抽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深入开展护航行动,常态化组织对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问题办理情况进行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妥善处置。二是深化廉洁风险防控。制定《上合示范区高质量纵深推进“清廉上合”建设工作任务清单》,聚焦招商引资、政府采购、资金奖补等领域,对各部门落实廉洁风险防控措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新选聘人员查找岗位廉洁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三是加大监督执纪力度。深入挖掘有关问题线索,扎实做好案件办理各项工作。参加学习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和大数据监督办案、全市功能区纪检监察业务骨干培训等专题培训班,开展专题集中学习,全员开展审查、审理实践锻炼,提升业务能力。
9.关于内控管理方面问题
整改进展:
一是严格执行采购制度。完善《上合示范区管委会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管理办法(修订)》,组织各部门财务负责人开展政府采购专题培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规章制度,织密监督体系,规范采购行为。二是加强经费支出管理。印发《上合示范区进一步加强经费支出管理的若干规定》等文件,严格控制经费列支,严格执行《上合示范区展会活动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展会活动经费管理。三是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印发《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制定内审计划,组织内部审计人员参加全省“内部审计大讲堂”,加强对薄弱环节的控制。
10.关于作风建设方面问题
整改进展:
一是及时查摆作风问题。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对担当作为方面的相关问题进行严肃深入查摆,明确整改方向,列明具体措施。组织开展节假日作风专项检查,对发现问题进行督促整改。二是对资金使用加强审核把关。研究制定资金管理办法,从材料审核、绩效评价、事后监督等方面规范财政支持资金的管理使用,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三是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印发《上合示范区进一步加强经费支出管理的若干规定》,坚持从严从紧、勤俭办事。四是做好信访问题处置化解。加大欠薪问题处置力度,对重点信访事项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挂牌督办,逐个销号。
11.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方面问题
整改进展:
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开展体制机制、干部职员队伍建设专题调研,从内设机构职能调整运行、职员制改革、干部职员队伍建设三个方面,系统性、整体性梳理了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具体工作措施,为下步开展工作奠定扎实基础。二是提升集体决策质量。将民主集中制原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落实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等紧密结合起来,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开展《中共青岛市委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工作委员会会议工作规则》《上合示范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工作规则》《中共青岛市委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工作委员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等制度性文件培训。三是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上合示范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领导班子分工及时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备,压紧压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责任。
1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方面问题
整改进展:
一是推进全员岗位聘任制改革。研究制定《2025年度上合示范区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制度激励作用。对全员岗位聘任制方案试行以来的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全面分析总结职员制改革成效。开展业务主任、中层副职选拔任用工作,完善了中层以下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二是按程序开展选聘工作。依托青岛胶州市“优才聚胶”计划,按程序开展了职员选聘工作。三是持续提升干部素质能力。争取上级组织部门支持,从省、市选派专业化干部到上合示范区挂职开展工作。选派新入职管委会职员开展轮值锻炼,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
13.关于党建工作方面问题
整改进展:
一是完善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加强机关党委建设,严格配备标准,任命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为中共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机关委员会书记,进一步强化机关党委对管委会干部职员队伍政治引领、党员教育等方面的作用发挥。二是抓实“两新”党建工作。印发《上合示范区党工委关于成立中共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的通知》《中共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成立“中共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工作委员会红帆支部”,推进非公企业“两个覆盖”集中攻坚,按职责负责做好“两新”组织有关党建工作。三是发挥好基层党组织功能。组织各党支部完成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大会,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开展示范区机关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工作。
14.关于巡察整改方面问题
整改进展:
一是全面梳理核查。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梳理、盘点,逐项核对资产信息,张贴固定资产标识卡片,确保账实相符。二是强化制度管理。明确固定资产管理职责,建立固定资产采购、登记、管理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明细台账,确保责任到人。三是形成长效机制。每季度对固定资产进行自查,每半年组织盘点,核对固定资产管理及账实相符情况,对于丢失或故意损坏的固定资产,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进行处置,杜绝违规行为发生。
15.关于整改长效机制方面问题
整改进展:
一是建立健全制度。印发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度文件,定期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执行情况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限时整改。二是定期学习研究、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会议、文件、讲话精神及重大决策部署、有关决定决议,研究部署下一阶段意识形态工作。三是根据工作安排,研究应对存在的全局性、苗头性、倾向性重大问题,排查风险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预案和工作举措,形成分析研判专题报告,进一步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一)坚定扛牢政治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好落实。以持续推进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理论武装,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持续深化整改落实。坚持巡察整改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进一步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加强跟踪问效。对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常态化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已取得阶段成效,并长期坚持整改问题,持续加压抓好措施落实。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加大攻坚力度,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落实。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通过深化改革推动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三)扎实做好结合文章。将深化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青岛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省委抓改革创新促高质量发展、市委项目推进落实年动员大会精神相结合,用好省政府出台的支持上合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措施,扎实推进“四个中心”和上合组织经贸学院建设,加快打造“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新平台。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5279916;邮政信箱:青岛市上合示范区长江一路1号上合服务中心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邮编:266300;电子邮箱:chinascoda@163.com。
中共青岛市委中国—上海合作组织
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工作委员会
2025年10月20日